神经发育与心理健康:概念可分,服务当合
核心观点
- 神经发育状况与心理健康状况在临床上存在高度重叠,共病是常态而非例外。
- 在概念上区分神经发育状况与心理健康状况(如DSM-5和ICD-11所做的那样)是有益的,有助于理解其不同的起源、病程和表现。
- 但在服务提供和资金支持上将两者完全割裂,则是有害的,会导致诊断延误、治疗低效和资源浪费。
神经发育状况的定义与特征
神经发育状况在DSM-5和ICD-11中被定义为在发育早期出现的状况,包括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自闭症谱系障碍、智力障碍、沟通障碍、特定学习障碍(如阅读障碍)以及运动障碍(如发育性协调障碍)等。
其典型特征包括:
- 早期出现:通常在发育早期显现,尽管可能在后期才被识别。
- 高度共病与共享风险:不同神经发育状况之间常重叠出现,并共享家族史和遗传易感性等风险因素。
- 相对稳定的病程:除抽动障碍外,其临床过程通常随成熟而变化,但总体呈相对稳定状态,而非缓解与复发的波动模式。
- 连续性谱系:它们并非非此即彼的明确诊断类别,而是存在于一个连续谱上。
- 与教育挑战相关:常伴随学习方式和教育需求的差异。
与心理健康状况的概念差异
上述许多特征将神经发育状况与焦虑、抑郁、进食障碍、精神病等心理健康状况区分开来。
心理健康挑战通常:
- 出现时间较晚:多在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发病。
- 呈现波动性病程:常表现出缓解与复发的模式,而非稳定性。
因此,像DSM-5和ICD-11那样在概念上区分两者具有重要价值。
割裂服务与资金带来的问题
尽管概念上可区分,但在实践层面(尤其在英国等地),将针对自闭症、ADHD、图雷特综合征等神经发育状况/神经多样性(ND)的服务和资金与心理健康服务完全分离,会产生严重问题:
延误识别与转介,降低效率:
- 患有神经发育状况的人前往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时,其ND可能无法被识别;即使识别,也需要转介到另一个服务系统并重新排队等候。
- 同理,正在接受神经发育服务的人若出现心理健康问题,也需要被转介,且其心理健康问题可能不被ND服务方识别。
- 这种缺乏“单一入口”和以人为中心的做法,延误了及时支持,增加了系统低效和不必要的成本(包括人力和经济成本)。
导致专业人员技能单一化:
- 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可能不再接受识别和评估ND的培训,从而无法有效治疗共病的心理健康问题。
- 举例:一名青少年因严重抑郁就诊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临床医生识别出ADHD,但按规定只能治疗抑郁,不能治疗ADHD,尽管未治疗的ADHD正是抑郁发生和持续的根本原因。医生必须将该青少年转介至神经发育服务机构。
结论
大量研究证实,为服务和资金设立诊断孤岛是站不住脚的。重叠是规则,而非例外。
概念上的区分是有帮助的,但在服务提供和资金支持上进行泾渭分明的割裂则无益。 整合的、跨诊断的、以个人需求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神经发育与心理健康高度共病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