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ADHD三大迷思:懒惰、药物与“人人都有”
关于ADHD的常见误解与澄清
核心观点
- 关于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存在大量因错误信息和误解而产生的迷思,甚至部分提供支持的从业者也在传播这些迷思。
三个亟待澄清的关键迷思是:
- ADHD患者是“懒惰的”。
- 寻求ADHD药物是“药物寻求行为”。
- “每个人都有点ADHD”。
迷思:ADHD患者是“懒惰的”
- 现象本质:ADHD相关的执行功能障碍会阻碍患者完成任务,旁观者可能误认为这是个人选择不作为。
患者体验:
- 许多ADHD患者描述自己感到“卡住”,极度渴望完成重要任务,但完全无法启动或跟进。
- 他们感到沮丧,并强烈希望克服这些挑战。
内化伤害:
- 若不断接收到“只要真想做就能做到”的信息,患者容易将其内化,认为自己真的懒惰、是主动选择不完成任务。
- 这可能导致他们放弃尝试克服执行功能障碍,认为这是自己的主观选择而非残疾症状。
正确应对方式:
- 不应将症状归咎于懒惰,而应探索阻碍任务完成的真实障碍。
- “不够努力”的想法是对症状真实原因的漠视。
- 当个体挣扎时,好奇与支持是更有帮助的 approach。
迷思:寻求ADHD药物是“药物寻求行为”
药物治疗的有效性:
- 大量研究表明,兴奋剂类药物对儿童、青少年及成人的ADHD治疗有效。
- ADHD药物还被证明可以降低车祸、抑郁和脑损伤的风险。
滥用风险与依赖性的真相:
- 部分ADHD治疗药物确有滥用潜力,但通常不在治疗剂量范围内。
- 研究表明,适当剂量的ADHD治疗药物不会导致依赖,反而能降低物质依赖、成瘾和滥用的风险。
污名化的危害:
- “药物寻求”的污名阻碍了许多ADHD患者询问可能有益的药物治疗选项。
- 它也可能导致处方者不愿向合适的患者提供此类治疗。
- 若医疗人员将患者的询问直接视为“药物寻求”而非探讨治疗方案,可能在未来给患者贴上标签,影响其后续医疗。
系统性问题:
- 将医生置于“执法者”而非“帮助者”的角色,限制了患者获得循证治疗。
- 对于真正存在物质依赖问题的个体,简单地拒绝开药并让其离开远远不够,他们需要的是支持资源、心理健康治疗和社区帮助,而非羞耻感。
个人选择的重要性:
- 并非所有ADHD患者都希望或适合药物治疗,这是一个有效的个人选择,不应被强迫。
- 正如希望考虑药物治疗的人有权与团队合作寻找合适方案一样,不愿用药的人也不应被迫考虑。
迷思:“每个人都有点ADHD”
症状与障碍的区别:
- 每个人都会偶尔忘事、坐立不安、丢东西或冲动行事。
- 但当问题达到“障碍”级别时,症状是持续存在且无处不在的,并在生活的多个领域造成显著损害。
- 类比理解:就像每个人都会偶尔紧张,但只有一小部分人会因焦虑痛苦到患上焦虑症。
持此观点者的两种可能:
- 误解了诊断标准:误以为偶尔的症状(如丢钥匙)就等于符合ADHD诊断标准,未理解症状需具有持续性和广泛性。
- 可能自身患有未确诊的ADHD:并未意识到并非“每个人”都有和他们一样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