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精神分裂症”:迈向精准描述的精神病性障碍诊断
核心观点
- “精神分裂症”这一术语含义模糊,具有污名化色彩,且无法有效指导临床治疗。
- 该诊断标准宽泛,导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个体在症状和预后上可能毫无共同点。
- 应当摒弃“精神分裂症”这一标签,转而采用更精确、更具描述性的术语(如“精神病性障碍”)来改善沟通与治疗。
“精神分裂症”术语的起源与问题
术语的模糊起源
- 该词是一个世纪前创造的新词,源于拉丁语和希腊语,本意模糊地指“心理功能的分裂”。
- 其提出者欧根·布洛伊勒的定义本身也不一致。
如今,它被用来指代具有一系列差异巨大症状的群体,包括:
- 思维紊乱、幻觉、妄想(精神病性症状)
- 极端情绪波动
- 各种被视为不当的行为
- 从活跃互动到严重退缩的不同社交表现
术语持续使用带来的问题
“精神分裂症”在医学沟通中未能满足清晰、准确的要求,具体问题如下:
缺乏特异性与区分度
- 诊断标准过于宽泛,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两个人可能没有任何相同的症状或病程。
- 该标签无法描述一个特定的、具有共同特征的群体。
无法有效指导治疗
- 因其涵盖的群体异质性过高,临床医生在制定治疗方案时,实际上并不依赖此诊断,而是依据观察到的具体症状。
诊断信度低
- 即使遵循相同的诊断标准,不同临床医生对同一患者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也经常存在分歧。
污名化与误导性
- 在公众和媒体中,该词常被误解为“人格分裂”,或错误地与“危险性”强行关联。
- 对患者及其家人而言,该标签具有恐吓性和贬损意味,会阻碍有效的医患沟通。
改革方向与行动建议
替代方案
- 使用“精神病性障碍”作为核心描述。
具体记录患者表现出的特定症状,例如:
- 幻觉或知觉改变
- 妄想或认知紊乱
- 言语和行为异常
已有实践与呼吁
- 许多临床医生已在实践中停止使用该标签,转而与患者讨论具体的症状。
- 部分亚洲国家(如日本)已正式弃用“精神分裂症”,改用“统合失调症”等更具描述性的名称。
- 尽管出于计费目的可能需要使用标准术语,但在向患者解释病情时,医生应使用更准确、更少污名化的语言。
- 最终目标是在诊断手册、临床实践和计费系统中全面摒弃“精神分裂症”这一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