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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 勇敢的乐观主义 是一种在极度危险或逆境中,依然能基于积极的信念、技能和勇气,为超越自我的目标而采取果断行动的心理特质。
  • 其反面是悲观的怯懦,指因缺乏意志、技能不足或无法克服恐惧,在需要行动时选择不作为。
  • 这一特质并非特定职业(如警察)所独有,也体现在平民身上;反之,特定职业者也未必天然具备。
  • 在危机时刻,个体是成为“挺身而出者”还是“旁观者”,取决于其是否具备勇敢的乐观主义所需的心理要素。

勇敢的乐观主义理论的起源

  • 理论源于马丁·塞利格曼博士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什么让警察能够冲向枪林弹雨,而其他人却在逃离?”
  • 经过数月研究与思考,形成了该理论。
  • 理论最初聚焦执法人员的行动,但也涵盖了平民的表现,并定义了其对立面——悲观的怯懦。

邦迪海滩事件的案例剖析

2025年12月14日,澳大利亚邦迪海滩的犹太光明节庆祝活动遭遇恐怖袭击。这一事件鲜明地展现了勇敢的乐观主义与悲观的怯懦之间的对比。

勇敢的乐观主义典范:艾哈迈德·阿尔·艾哈迈德

  • 身份:43岁,叙利亚裔澳大利亚人,蔬果店店主,两个孩子的父亲。
  • 行动

    • 在袭击发生时,他冷静地尾随一名枪手。
    • 抓住时机,凭借坚定的决心、对自身能力的信心和行动的勇气,扑倒并解除了枪手的武装。
    • 在遭到第二名枪手射击并受伤的情况下,仍坚持控制住第一名枪手,直至警方到达。
    • 展现了惊人的克制力,在可以开枪时选择了克制。
  • 特质体现:无私、果敢、技能、克制、为超越自我的目标(保护他人)而行动。

悲观的怯懦表现:首批到场警察

  • 行为:未能履行其宣誓的职责,在现场束手无策,甚至举手投降。
  • 可能的原因(根据理论框架):

    • 缺乏自我决定力:行动的意志不足。
    • 缺乏自我效能感:认为自己缺乏有效行动的技能。
    • 无法克服恐惧:被恐惧压倒,无法行动。
  • 后果:他们的不作为导致了本可避免的伤亡,背弃了保护与服务的誓言。

对执法职业的启示

  • 核心要求:执法工作不仅需要基础训练,更需要具备在关键时刻有效的意志、技能和勇气
  • 现状批判:当前对执法人员的培养可能存在误区,过于注重表面形象(如制服、社交媒体宣传),而忽视了对其心灵、心智和身体的有效训练,以培养其目标感、有效行动的技能与工具(包括体能)以及克服恐惧的勇气。
  • 招募与评估建议:执法部门在招募、留任和晋升警员时,可将勇敢的乐观主义理论作为一个有价值的评估框架,用以预测和选拔那些更可能成为“挺身而出者”而非“旁观者”的个体。

结论性反思

  • 仇恨与邪恶始终存在,并可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和社区最脆弱的时刻出现。
  • 社会必须正视,并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无论其服役于何处——都应在心理和身体上做好准备,在使命召唤时能够奉献一切,包括生命。
  • 勇敢的乐观主义是应对突发恐怖与邪恶的关键心理资源,其培养与识别对于维护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核心观点

  • 道德创伤发生在行为违背个人根深蒂固的价值观时,即使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正当的。
  • 暴力可能造成无形的心理创伤,重塑身份认同,却不留下可见的伤痕。
  • 修复始于承认并整合道德痛苦,而非否认或惩罚它。

一个遵从程序后的夜晚

在麦德林的一个修复性司法会议上,一位男子安静地坐在后排。他最初只是倾听,听人们诉说遭受的伤害与损失。会议结束后,他留了下来,讲述了一个夜晚。

  • 他接到一个紧急的关于家庭纠纷的报警,现场情况紧张。
  • 在处置过程中,出现了(或看似出现了)武器,他开了枪。
  • 对方在医疗救助到达前死亡。
  • 随后的调查认定他遵循了程序,行动合法,案件被正式结案。

然而,他内心的“案件”却始终未结。


生存之后,意义问题浮现

事件后,他并未出现典型的噩梦或恐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隐蔽的困扰:

  • 睡眠变浅,食物食之无味。
  • 回避需要深度反思的对话。
  • 对自己的制服感到疏离,仿佛它属于一个自己几乎不认识的人。

关键区分

  • 心理创伤:通过恐惧和威胁压倒神经系统。
  • 道德创伤:通过意义感撕裂身份认同。它出现在一个行为(即使是法律上正当的)与内心深处的道德价值观发生剧烈冲突时。

对他而言,创伤并非源于面临的危险,而是源于紧急情况过后,对行为意义的反思。他不质疑开枪的合法性,却质疑“服从命令是否要求他做出一种自己无法接纳的个人背叛”。他反复回想那一刻,不是为了改变它,而是为了理解自己如何变得有能力做出那样的事。


结案之后的沉默

责任厘清后,沉默随之而来。

  • 机构没有为“程序终结后的道德反思”提供语言或空间。
  • 在家里,他避谈此事以保护家人。
  • 在同事中,公开谈论感觉像是暴露了某种不属于这身制服的东西。

这种沉默并未化解道德痛苦,而是将其转向内部。久而久之:

  • 他的问题从“我做得对吗”转变为“我成了什么样的人”。
  • 根据研究,当对道德准则的违背无法言说时,羞耻感往往会取代反思,使人孤立并加深内心冲突。
  • 他并未变得冷酷或鲁莽,而是变得疏离。情感麻木并非出于冷漠,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无法处理的冲突的伤害。

他为何前来

促使他来到修复性司法会议的不是项目要求或部门转介,而是精疲力竭。他说自己再也无法承载一个“无处安放”的记忆。倾听他人诉说伤害,让他得以辨认出自己的创伤——并非等同,但同样是破碎的。

当他最终开口时,他小心谨慎:

  • 他不寻求赦免或宽恕。
  • 他谈论责任,认为责任始于内心,远早于其公开显现。
  • 房间里的回应不是评判或安慰,而是在场与倾听

这反映了文献中描述的道德修复的开端:修复并非抹去伤害或减轻责任,而是让道德自我得以重新整合,而非被否认或摧毁。对他而言,说出这一切并未减轻事件的严重性,而是让创伤有了形状。


道德修复的早期工作

他表示,那天晚上是他自枪击事件后第一次感到“踏实”——不是解脱,当然也非救赎,而是在场。他的故事从孤立状态进入了某种关系之中。责任不再仅仅是一个私人负担,它可以在不被压垮的前提下被承载。

道德修复涉及重建价值观与行为之间的一致性。它要求:

  • 承认伤害。
  • 同时保持身份连续性的可能。

研究强调,这个过程进展缓慢,且依赖于那些能够容忍受责而不将其毁灭的环境。对于执法者而言,这样的空间十分罕见。


没有瘀伤的暴力

暴力通常被想象为可见的,施加于身体或留下伤痕与统计数字的事件。道德创伤要求我们看向别处。它揭示了一种内在展开的暴力形式:当行为与价值观冲突,并粉碎了一个人对自我的认知时。这种创伤不会以鲜血或激烈场面宣告自己的存在,却悄然重塑着身份、关系以及活在当下生活的能力。

一些最深的创伤并非源于违法,而是源于在要求做出道德牺牲的条件下遵从法律。当个人被迫以违背内心准则的方式行动时,其代价很少被承认,且往往在沉默中独自承担。在创伤之外理解道德创伤,扩展了暴力的定义,使其超越行为与结果,转向那些执行、遵从并生存在没有为道德修复留下空间的体系之中的人们所付出的心理代价。为这种无形的暴力命名,责任、反思与修复的可能性才终于开始成形。